工程大教字〔2006〕31號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教材建設管理工作,不斷提高教材建設水平,主動適應并積極推動學校教學改革與發展,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教材建設的原則要求,結合學校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條例。
一、總則
教材建設委員會是在主管校長領導下,研究、規劃全校教材建設及出版工作的機構,其宗旨是貫徹教育部關于教材建設的方針,根據學校專業建設和教學改革的需要,積極推動學校教材建設和出版工作,提高教材編寫、出版質量,更好地服務于學校的教學和科研工作。
二、組織形式
1.學校教材建設委員會接受主管校長領導,各學院(部)應建立相應的教材建設工作小組。
2.學校教材建設委員會委員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豐富的教學經驗,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熱心教材建設工作,一般應具有高級職稱。委員會委員一屆任期為三年(可連任),學??筛鶕枰M行調整和增補。
3.學校教材建設委員會一般由11-13名委員組成,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1名,秘書1名,委員會日常工作由教務處教研科負責辦理。
4.各學院(部)教材建設工作小組設組長1名,由學院(部)院長或副院長擔任,成員3-5名。
三、基本職責
1.制定教材建設委員會的工作方針和工作計劃,審定全校教材建設規劃及年度計劃,審定學校教材建設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制度,審查教材建設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2.指導全校各學科的教材研究和評價工作以及國外先進教材的引進和研究工作。
3.審批學校教材建設立項計劃(包括校外參編、合編教材)。
4.組織教材出版的評審和推薦、評選優秀教材,負責推薦并申報參加?。ú浚┘壓蛧壹墐炐憬滩牡脑u選。
5.對教材的選用、發行和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6.組織開展各學院(部)教材建設與管理的評估工作,總結交流教材建設的經驗,提高教材建設的管理水平。
7.各學院(部)教材建設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部)的教材建設規劃、管理和評價,貫徹執行學校教材建設委員會制訂的計劃和形成的決議。
四、工作方式
1.教材建設委員會每學期舉行例會1次。主任委員可根據具體工作需要召集專題會議,必要時還可邀請部分校內外專家參加,討論、研究相關專業范圍內的教材規劃、教材選用和教材質量評估等教材建設工作。
2.各學院(部)教材建設工作小組根據學校教材建設委員會的意見結合本單位實際,負責本單位教材建設工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